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全省高校2013、201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教资助〔2015〕36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对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资助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教资助〔2015〕131号要求,3月13日至4月28日,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以下简称河南分行)对全省高校2013、201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整体情况
本次考核分学校自查、专家组复评和专家组实地抽验三个阶段,对全省131所高校2013、201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验。从考核整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高校能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机构、队伍、制度、经费等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资助宣传、评审发放、材料报送、信访处理等常规管理工作日趋规范。通过21万多名学生的网上调查问卷显示,学生对各高校资助工作满意度普遍较高。同时,在考核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例如:少数高校依然存在领导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对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把握不准、宣传不到位,人员配备不足、管理队伍不稳定,学校提取的资助经费,安排的日常管理经费和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在提取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等。
二、考核结果
按照考核文件的有关要求,经专家组审议,考核结果如下:
已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118所高校中,39所达到优*,46所达到良好,28所合格,5所不合格,优良率达到72%(具体名单见附件1)。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13所高校,其考核结果不评价等次,具体考核成绩见附件2。
三、认真整改
依据考核情况,专家组对各高校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见附件3),请各高校对照意见的相关内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查找工作漏洞,采取切实整改措施,努力推动本校学生资助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考核不合格的高校,要依据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并结合考核反馈意见认真提出下一阶段整改措施,于2015年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查。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莘莘学子完成学业的有效资助手段,是落实“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标的重要举措。尚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13所高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用好用足现行资助手段,努力完善工作条件,尽快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确保应贷尽贷。
附件:1.河南省2013、2014年度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
河南省2013、2014年度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
一、优*
1、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河南中医学院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南阳师范学院 6、新乡学院
7、河南师范大学 8、信阳师范学院
9、河南理工大学 10、河南工业大学
11、安阳师范学院 12、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13、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1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5、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6、新乡医学院
17、南阳职业学院 18、商丘师范学院
19、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20、河南财经政法大学